王申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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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申酉(1945年8月—1977年4月27日),原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員工,民間思想家,因表達不同政見,於1977年被上海市法院判處死刑。4月27日,未經辯護,立即執行。

生平[編輯]

1963年考入華東師范大學物理系。1965年下鄉參加「四清運動」,因拒絕交出日記,不能加入共青團。 1966年6月在日記中,寫下批判文革言論。被造反派打成反動學生,其日記被展覽,隨後入獄兩年。1968年出獄,隨學校老師去奉賢五七幹校」勞動,後從幹校回來,留校監督勞動。1976年,經人介紹認識了一位女友。學校保衛科對他的戀愛橫加干涉,通知女方說王申酉「思想反動,五毒俱全」,致使女方決定與他斷交。王申酉動手寫一封長信,全面介紹他自己的思想觀點。監管他的人要他交出信審查,他拒絕交出,發生扭打,又被投進監獄。

審判員要他將被撕毀的他給女友的反動長信重寫出來。他在六天內寫了六萬字,內容包括︰「我的馬克思主義世界觀,關於蘇聯歷史,關於中國歷史,關於『文化大革命』,關於毛主席」。他對「反右派」、「反右傾」和「文化大革命」都持否定態度,對毛澤東一分為二,認為「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有「空想社會主義」成分。首次提出了毛的民粹主義問題[1]。他還認為中國社會非變革不可,必須充分發展商品經濟,不可再「閉國自守」,要開展對外貿易等等。1977年春天,上海市革委會根據黨中央指示,決定在「五一」前公審並鎮壓一批反革命分子。區法院原先判處王申酉死緩。上海市法院改為死刑,立即執行。

最終,在一天內上海市革委會領導聽取並同意了56個死刑判決案,平均每6分鐘通過一個死刑案。王申酉是其中一個。4月27日,王申酉被押赴上海盧灣區體育館,在三萬人公審大會上被宣判死刑。這是他第一次聽到判決書,來不及申辯一個字,即被押赴刑場槍決。

1979年8月,在新任華東師大黨委書記施平的支持下開始為王申酉申請平反。1981年4月3日,上海市委召開了為王申酉平反大會。

香港高文出版社2002年出版《王申酉文集》。[2]

注釋[編輯]

  1. ^ 高華,有關毛澤東研究的幾個問題,2002.10
  2. ^ 金凤与《王申酉文集》. 2019-08-22 [2022-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9).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