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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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1號決議
安理會舊式會議廳
日期1946年1月25日
會議2
編號S/RES/1(文件
主題軍事參謀團
結果未表決即獲通過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常任理事國
非常任理事國

聯合國安理會1號決議[1][2],是1946年1月25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次會議通過的。這個決議是關於設立聯合國軍事參謀團的,該決議未進行表決即通過。該委員會將由五個常任理事國軍隊的參謀長組成

這個決議是按照聯合國憲章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設立聯合國軍事參謀團;請五大常任理事國參謀總長或其代表於1946年2月1日在倫敦開會,正式組成參謀團,制定關於組織和程序之各項提案,提交安理會。[3]

參考文獻[編輯]

  1. ^ 聯合國.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号决议(中文). 1946-01-25 [2021-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02). 
  2. ^ 聯合國.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号决议(英文). 1946-01-25 [2021-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0). 
  3. ^ Wellens, Karel. Resolutions and statements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1946–1989): a thematic guide 2nd. BRILL. 1990: 642. ISBN 978-0-7923-07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