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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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顏永德(?—?),原名完顏允德女真名完顏訛出,為金朝皇子金世宗完顏雍的第八子。生母李元妃,同母兄鄭剌王完顏永蹈、衛紹王完顏永濟

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與侄子完顏璟和諸兄加開府儀同三司。二十七年(1187年),封薛王。次年,除秘書監。二十九年(1189年),金章宗即位,進八叔判秘書監,進封沈王明昌元年(1190年),授山東東路把魯古必剌猛安。二年(1191年),進封豳王。五年(1194年),轉任勸農使。承安二年(1197年),進封潞王。承安三年(1198年),再任勸農使。泰和元年(1201年),有關部門彈劾完顏永德元日進酒後期,有詔書說不用睬問。衛紹王即位,遷同母弟太子太師金宣宗即位,改任同判大睦親府事。興定五年(1221年),轉任判大睦親府事。子完顏斡論,賜名完顏琰。   

傳記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