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緒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令狐緒(?—?),唐朝宜州華原(今陝西耀州)人,令狐楚之子,令狐綯之兄。

令狐緒以恩蔭授官,歷任隨州壽州汝州三州刺史。唐宣宗想用令狐楚的兒子,白敏中回答:「令狐緒年少風痹,不堪用。令狐綯現在守湖州。」於是任用令狐綯為宰相。令狐緒擔任汝州防禦使,有善政,大中十一年(857年)八月,汝州人到京師請立碑頌德。令狐緒以弟令狐綯在中書,上言:「臣先父元和年間特承恩顧,弟令狐綯官位沒有通過別人,出自陛下的聖意。臣看到詔書,以臣擔任汝州刺史之日,粗立政勞,官民求立碑頌,於是請求取消。臣任隨州之日,隨州人請留,得上下的考績。及轉任河南少尹,加金紫。此名已使得京城知曉,不必再立碑頌,請求賜停。」唐宣宗嘉其意,同意了他的意見。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