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景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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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景辰,號紫星廣東廣州府南海縣軍籍從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廣東鄉試解元,十七年(1589年)聯捷己丑科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擢雲南道御史,立朝正色,條上用人簡練諸事,皆禆軍國大計。尋按陝蜀茶馬,以釐剔為務,積玩盡祛[1]。時西憂兵變,四鎮合擊,營馬多斃,得景辰所中馬二萬四千餘,始克濟戰。繼巡乾清、坤寧兩宮工[2],力循舊草,嚴核濫溢,雖與中貴齟齬,然卒服其廉正。循例歸省,卒,著有《焚余稿》[3][4]

參考資料[編輯]

  1. ^ 萬曆二十三年八月,先是陝西巡按李楠奏禁湖南茶引,以絕夾帶,至是巡按劉景辰謂禁其新報,不當追其舊給,從來茶引必三四年後方得茶,到若前引盡追,則舊儲既空,新招未至,空乏可虞。戶部以請,從之。
  2. ^ 萬曆二十四年七月,差御史劉景辰監督工程。
  3. ^ 萬曆二十六年十月甲寅,御史劉景辰奏言:頃知縣吳宗堯訐奏內官陳增貪殘, 皇上置增不問,而切責宗堯。既而撫臣尹應元疏至, 皇上亦置增不問,而禠斥宗堯。及增疏再至,宗堯遂蒙逮。 皇上之待外臣一至此極乎!臣以為大凡內外之勢,得其平則相安而可久,偏重則反受重之害。宗堯與增交訐則同,虛實未判,供職則皆供職,逮問則皆從逮,否則乞姑放宗堯回籍,陳增還京,以待查勘定奪可也。科臣侯慶遠等亦以為言。不報。
  4. ^ 《廣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