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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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應澤

大明中議大夫撫治鄖陽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 順天府宛平縣
字號 字射侯,號懸藜
出生 隆慶己巳六月初五日卯時
逝世 崇禎甲戌正月二十三日午時
配偶 元配許氏,封安人,累贈淑人、恭人;繼配尹氏,封恭人,累贈淑人;副室孟氏
親屬 (曾祖)梁敖、(祖)梁璽、(父)梁鑛、母崔氏。(子)梁以柟、梁以樟、梁以桂
出身
  • 萬曆十九年辛卯科舉人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出身
著作

《守徽錄》、《關西末議》、《涇原考》、《臬晉議》、《東藩稿》、《撫鄖疏草》等

梁應澤(1569年—1634年),字射侯,號懸黎直隸順天府宛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十九年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丁父憂,二十六年授戶部主事,明年領通州倉,三十年升員外郎,遷郎中,出為徽州府知府。時礦役橫肆,應澤持法嚴,不為閹宦所屈。攝徽寧道篆,擢河南按察副使,掌兵屯鹽驛,攝河道事[1]。有勸其取庫中羨金者,拒之。三十七年考察去職。三十九年起復任陝西鳳翔平涼道副使,四十年七月加升參政,丁母憂,服闋,調補山西河東鹽法道參政[2]。四十八年二月,升雲南按察使。天啟二年正月,吏部會都察院考察天下諸司官員,山西參政梁應澤等俱不及,奉旨褫職閒住、致仕、降調各有差。十二月,降補陝西平涼道右參政,明年以按察使改江西九江道。五年十月,升江西按察使梁應澤為河南布政使司右布政,管修河事務。六年三月,升山東左布政使,分守兗東道。七年遷僉都御史撫治鄖陽[3],請建魏忠賢生祠於湖廣。屢請減免南陽等處加賦,加右副都御史,巡撫如故。崇禎四年六月四疏引疾,十月得代歸里。七年正月卒於保定之私第,享年六十六。

家族[編輯]

先世為保定府清苑縣人,永樂時祖某以從駕北征官錦衣衛百戶,五世祖梁全始家順天府

梁以楠梁以樟梁以桂[4]

參考資料[編輯]

  1. ^ 《明神宗實錄》:萬曆三十四年二月,徽州知府梁應澤為河南副使,時部推首襄陽府知府馮若愚,若愚方忤黃璫為中所抑雲。
  2. ^ 《明神宗實錄》:萬曆四十年七月,覆陝西副使梁應澤、副使佘自強,各加升參政。四十六年九月,補給山西河東參政梁應澤敕書,以本官奏前敕被火也。
  3. ^ 天啟七年二月,升山東布政使司左布政使梁應澤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
  4. ^ 《畿輔通志》
官銜
前任:
沈茂榮
明朝徽州府知府
萬曆三十一年-三十四年
繼任:
楊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