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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期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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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期支票(Post-dated cheque)是票面上載明的支票日期在實際支票日之後,其目的在於推遲付款日期的支票。

關於遠期支票是否可在其上所寫的日期前兌現或存入,端視各國的相關規定。例如,加拿大的銀行不應處理遠期支票,如果銀行錯誤地處理了遠期支票,出票人可以要求銀行糾正錯誤。在美國和英國,遠期支票是可轉讓的票據,可以在任何時候提取,而在印度澳大利亞,遠期支票在未到支票上寫明的日期之前不能支付。[1]

參考文獻[編輯]

  1. ^ 李, 開遠. 台灣金融「票據支付」與「電子支付」法律基礎--「票據法」與「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合論.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9: 448. ISBN 978957763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