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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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若愚(?—1625年),字明甫浙江寧波府慈谿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浙江鄉試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聯捷乙未科進士。授工部主事,審決江南,歷員外郎、郎中[1],出任襄陽府知府,因得罪太監黃勛,遭其報復[2]。三十五年,升湖廣下江道副使[3]。去職,四十六年十一月,起復為南京光祿寺少卿。天啟二年四月,由南京光祿寺少卿升任南京太僕寺少卿。五年,以督催馬價卒於舟次。贈太常寺卿[4]

家庭[編輯]

曾祖馮禾。祖父馮爕。伯父馮叔吉,官至湖廣布政使。父馮季兆(1537年-1587年),字汝行,嘉靖甲子舉人,官工部司務[5]。母錢氏。弟馮若蒙。若愚娶顧琨之女,有子馮元颺馮元飈

參考資料[編輯]

  1. ^ 《慈谿縣誌》:馮若愚字明甫,萬厯丁未進士。授工部主事,審決江南,有黠囚闗通權貴,前後使者瞻顧莫敢決,若愚至,立論殺之,直聲大震。厯員外、郎中,出知襄陽府。先是礦璫四出,楚璫陳奉尤鷙橫,自開府武昌而以原奏韋國賢充錦衣,開府樊城,黨與分佈,發人冢墓。或夜入民舍,搜括私藏,遇斗米亦稅之,襄民洶洶,嘯聚成七寨。若愚抵任,嘆曰:變在頃刻,不急為計,安用太守為。急召教諭徐中節,以計紿國賢出,盡縛稅署爪牙,而自策單騎,掩國賢縛置郡獄,諸黨與在他邑者亦一時盡縛,自襄至武昌皆嘩傳太守神人,七寨民亦散歸隴畝。奉恚甚,飛章上變,楚人邀其疏漢濵,兩月不得達。時稅使月有進章,至是兩月無疏,神宗疑楚使皆被殺,因撤奉回,已復詔盡撤各道稅使。奉既去,銜若愚不置,嗾諸璫以事齮齕之,坐是久不遷,乃投劾歸。光宗登極,起南光祿少卿,遷太僕,未幾以病歸。
  2. ^ 《明神宗實錄》:萬曆三十四年四月,鄖陽巡撫胡心得疏留襄陽知府馮若愚、推官程啟南。先是台省交章劾太監黃勛,及請捕治道官趙本深等,久不得命。若愚等乃力求罷職,士民群擁撫臣之門,號泣籲請撫臣,請留若愚、啟南以安民心,寘道官趙本深等干法。不報。
  3. ^ 《明神宗實錄》:三十五年九月,升襄陽知府馮若愚為下江道副使。
  4. ^ 天啟五年,南京太僕寺少卿馮若愚以督催馬價卒於舟次,詔予祭一壇。十二月,贈原任南京太僕寺少卿馮若愚太常寺卿,從吏部復其男起複候補知縣馮元飈之請,以其忠勤報國,勞瘁堪憫也。
  5. ^ 余寅《明登仕郎工部司務馮公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