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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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冠军
朱冠军照片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11年
 中华民国河北省天津市
逝世1950年11月5日(1950岁—11—05)(38—39岁)
籍贯 中华民国河北省天津市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学历
经历

朱冠军(1911年—1950年11月5日),河北省天津市人,空军军粮补给库库长,国共内战后受 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活动牵连,因盗卖军粮判处死刑[1],1950年11月5日枪决于台北马场町刑场。

生平[编辑]

朱冠军,河北省天津市人,军需学校军需教练所毕业,1933年军政部派任国民革命军第六军服务,1943年进航空委员会,历任四川铜梁、沈阳、北平等第补给主管,1949年12月奉调来台湾花莲任空军军粮补给库库长,朱冠军住在花园旅社,经花园旅社经理刘维杰介绍认识孙玉林

孙玉林于1945年抵台,先后担任民政处第二科任办事员、宜兰区署总务科长,1948年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先后派遣朱芳春(化名于非)、萧明华周一粟等多名特工赴台发展组织。由于非领导,并由苏艺林负责军事情搜,1949年10月于非回台后,将组织名称改为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 [2]

于非接受李克农指示与孙玉林取得联系,在宜兰礁溪温泉区与老同学苏艺林于非碰面,孙玉林开始参与中共中央社会部在台地下组织运作,负责组织财务,孙玉林在花莲成立了泰丰米行。

朱冠军将所管之军粮交存在孙玉林的泰丰米厂,自1950年2月起前后达十五万斤[3]孙玉林另以泰丰米厂筹措资金与林振成简桂生成立广益木材行,实际透过资金筹措建立武装基地资金与动摇军心。

孙玉林告知朱冠军将资金投资广益木材行,获利后再将盗卖之军粮购回,但遭挪用之军粮始终没有归还,由于担心军方察觉,朱冠军请新调派台北工作的补给佐喻如萍协助简桂生贩卖木材,但没有贩售成功,1950年8月部队军粮短缺,军队发现朱冠军盗卖军粮[4],相关案情陆续曝光,朱冠军立即受到军法审判,孙玉林潜逃躲避于1950年9月在瑞芳车站遭诱捕,[3]。相关案情经孙玉林到案后很快厘清,由于事涉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地下活动资金来源,1950年9月18日朱冠军被判处死刑,1950年11月5日枪决于台北马场町刑场[4]

相关条目[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国防部军法局. 蘇藝林等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1-04-17~1959-03-26 [2021-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2. ^ 莫桦. 破獲中共格柏烏潛台組織案. 香港: 新闻天地周刊. 1951-07-10. 
  3. ^ 3.0 3.1 朱冠軍等貪污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08-22~1952-11-22 [2021-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4. ^ 4.0 4.1 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 台北六張犁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墓區 朱冠軍之墓. [2021-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