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士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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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士骧(?—?),季良浙江义乌县人,明朝诗人。

生平[编辑]

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科进士三甲第二百六十二名,授溧水县知县。善天文、游戏、风水、医学,最善为诗[1]。他与吴之器斯一绪陈达德章有成等人组成“八咏楼社”[2][3]。但因性情放荡不羁,沉迷于丹砂,英年早逝,享年四十三岁。有子龚广生[4]

家族[编辑]

龚一清

参考资料[编辑]

  1. ^ 《浙江通志》:龚士骧,字季良,义乌人。慷慨有志节,十四补博士弟子,能为古文词,折节读书,造请诸贤豪长者,不避风雨。凡星气、握竒、博射,暨形家轩岐诸方伎,一见即能习试,而绝出者莫如诗,遗编数卷,精苦沉细,在唐人诸家中不多见也。又作续文赋,以明文章之源,与近世之陋。天启辛酉举于乡,崇祯戊辰成进士,授溧水令,卒。
  2. ^ 范昀,陈圣荣著. 义乌名士文化.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6.08: 71. ISBN 978-7-208-12273-4. 
  3. ^ (清)陶元藻辑;蒋寅点校. 全浙诗话 外一种 第4册.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 2017.05: 878. ISBN 7-5540-0993-1. 
  4. ^ 龚延明著. 义乌历代登科录.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 2014.01: 136–137. ISBN 978-7-5540-0207-0. 
官衔
前任:
曾就义
明朝溧水县知县
1630年-1631年
继任:
杨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