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歌劇舞劇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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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歌劇舞劇院,位於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23號,是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的國家級歌劇舞劇院。[1]

歷史[編輯]

中國歌劇舞劇院於1964年成立。1964年,周恩來將中國歌劇、舞劇比作「春蘭和秋菊」,提出「中西並存,民族為主,先分後合」的方針。於是1964年將中央歌劇舞劇院拆分建成中國歌劇舞劇院(當時簡稱「中國院」)、中央歌劇舞劇院(當時簡稱「中央院」。後來改稱中央歌劇院)。中國院主要演出中國劇目,中央院主要演出外國劇目。[1]

1964年分院前的中央歌劇舞劇院的歷史有兩條線。一條線是:延安魯迅藝術學院(1938年。1940年更名為魯迅藝術文學院)、中央黨校文藝工作研究室和延安中央管弦樂團、晉冀魯豫人民文工團(1946年)、華北人民文工團(1947年)、北京人民藝術劇院(1950年)。另一條線是:華北聯合大學文藝部(1939年。1941年更名為華北聯合大學文藝學院)、華北聯合大學文工團(1946年)、華北大學文藝工作團(1948年)、中央戲劇學院(1950年)。[1]

1950年1月1日元旦,北京人民藝術劇院成立,這是一家綜合性質的國家劇院,創作演出歌劇、舞劇、話劇、音樂舞蹈節目。1952年,北京人民藝術劇院的話劇部分與中央戲劇學院話劇團合併獨立為新的北京人民藝術劇院(1952年6月12日成立),歌劇和音樂舞蹈部分則與中央戲劇學院歌劇團、舞蹈團歸併為中央戲劇學院附屬歌舞劇院。1953年,中央戲劇學院附屬歌舞劇院改為中央實驗歌劇院,1958年改為中央歌劇舞劇院,直到1964年被拆分。[1]

劇目[編輯]

當年,延安魯迅藝術文學院集體創作的歌劇《白毛女》,開創了中國民族歌劇的新篇。1945年,在延安中央黨校大禮堂,毛澤東劉少奇朱德周恩來中共中央領導人觀看了歌劇《白毛女》的首演。[2]

1957年,中央實驗歌劇院創排舞劇《寶蓮燈》。1962年,中央歌劇舞劇院復排歌劇《白毛女》。1964年中國歌劇舞劇院成立後,先後推出或重排歌劇《白毛女》、《小二黑結婚》(1953年)、《劉胡蘭》、《原野》、《傷逝》等,舞劇《寶蓮燈》(1957年)、《文成公主》(1979年)、《紅樓夢》(1981年)、《銅雀伎》等。[2]

機構設置[編輯]

中國歌劇舞劇院下轄歌劇團、舞劇團、管弦樂團、民族樂團、舞美部等部門。[2]

歷任院長[編輯]

  • 李伯釗(1950年-1952年,北京人民藝術劇院院長)
  • 李伯釗(1952年-1953年,中央戲劇學院附屬歌舞劇院院長)
  • 周巍峙(1953年-1955年,中央實驗歌劇院院長)
  • 盧肅(1955年-1958年,中央實驗歌劇院院長)
  • 盧肅(1958年-1963年,中央歌劇舞劇院院長)
  • 馬可(1964年-?,中國歌劇舞劇院院長,下同)
  • 晏甬(1977年-1984年)
  • 喬羽(1984年-1990年)
  • 曲潤海(1990年-1995年)
  • 劉文金(1995年-2001年)
  • 田玉斌(2001年-2004年)
  • 林文增(2004年-2014年)
  • 陶誠(2014年-)[2]

冒名詐騙案[編輯]

2020年後開始有部分民間舞蹈培訓教室直接使用「中國歌劇舞劇院直營培訓點」的名義開設,招牌與字體也直接採用劇院相同的註冊商標,[3]並對外宣稱「中字頭的不會倒」大量收取補習費,之後積累相當詐騙金額後跑路。由於其手法相當大膽,不似較為流行隱身幕後的電信詐騙而是騙徒直接出現當面接觸,並看似正常的運營授課一段時間,與一種非常傳統騙術高價畫作詐騙術有類似的變形傳承關係,中國大陸媒體開始關注此一現象,而中國歌劇舞劇院則聲明從未授權開設這種社區補習班,[4]其與民間企業的合作辦學名錄都以官網上的名單為準[5],同時僅限每一筆合約期限內。

參考文獻[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