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祭清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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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祭清吏司禮部官署名稱。

明朝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改祠部為祠祭清吏司。管理祀典、天文、國恤、廟諱。設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1425年),南京禮部也設祠祭清吏司。清朝順治元年(1644年),沿置祠祭清吏司,設郎中二人,滿洲一人,漢族一人,以及筆帖式、經承若干人。掌管吉禮凶禮,兼管僧道、醫學、陰陽學官升用。下設祭祀科、僧道科、時憲科、火房,分別辦理各項事宜。宣統三年(1911年)改屬典禮院

參考文獻[編輯]

  • 《中國歷史大辭典》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