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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嘀·討論·UBX·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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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燈電箱150號 2014年10月7日 (二) 02:56 (UTC)

您創建的條目富民橋 (瀋陽市)可能侵犯版權

 已修復--嘀嘀嘀留言2014年12月31日 (三) 08:37 (UTC)

RE:聽說Labstore死了

這是他自己開玩笑。如果是真的那一點都不好玩。User:Labstore是我最敬佩的幾個用戶之一。他封禁後沒有破壞過main space中的任何條目。--Antigng留言2015年2月5日 (四) 13:52 (UTC)

如果你真心敬佩他的話,請相信他已經死了。--嘀嘀嘀·討論·UBX·測試 2015年2月6日 (五) 07:26 (UTC)

Labstore的行為就像暴露狂高喊我是辛勤貢獻者一樣,有才無德。--Lanwi1(留言) 2015年2月6日 (五) 07:28 (UTC)
不用重複啦,但麻煩回答我在討論頁里問的問題好嗎?@Lanwi1--嘀嘀嘀·討論·UBX·測試 2015年2月6日 (五) 08:00 (UTC)

關於Labstore

@Carrotkit聽說你抓到了幾隻Labstore的傀儡,想知道你對Labstore的看法如何? (PS:你的討論頁我不會用) --嘀嘀嘀·討論·UBX·測試 2015年2月16日 (一) 16:20 (UTC)

個人覺得他其實也不是「純破壞」的,因為幾乎所有冷門的朝鮮車站條目都是由他創建;我是主張包容這類有一定建設性的破壞用戶,但前提是他必須停止濫用傀儡和創建一次性帳號,並需要對過往破壞的行徑進行反省。維基百科只是不歡迎破壞,而非不歡迎曾破壞的用戶。(我的討論頁真是很難用嗎?哭了)--Carrotkit ~ 維基和平約章 2015年2月16日 (一) 16:27 (UTC)
你有沒有想過有人模仿Labstore的風格嗎?(你在討論頁的編輯頁面說:「請不要在大編輯框留言」,然後我就不知道該怎麼用了)--嘀嘀嘀·討論·UBX·測試 2015年2月17日 (二) 01:47 (UTC)
模仿Labstore的人應該沒有,但模仿影武者的比比皆是。其實辨認長期破壞者最需要的是經驗;Lanwi1已經查封過無數個影武者和Labstore的傀儡,因此他是我最欣賞的三位管理員之一。我以前曾經創建了一個完全符合規範的Portal頁面,但該頁面竟然遭到一名只有5個編輯的用戶提速刪;我非常奇怪是誰做的(新手一般不知如何提刪條目,也甚少關注Portal頁面),結果Lanwi1說那人就是影武者。原來我前幾天警告了另一影武者傀儡,他想提刪我創建的頁面,以作報復(純屬個人猜測)。至於Labstore,他其實也很有建設性的:很多「維基士大夫」每天只顧論政,甚少創建條目,Labstore比他們可有用多了。
談回正題,如果有人模仿Labstore的風格,那倒是好事,最少維基百科會多了新條目。如果有人模仿影武者的風格,那也不是甚麼壞事:模仿者永遠不可能模仿影武者的神粹,他們不可能拿捏得到影武者的特點,對維基百科的傷害有限。--Carrotkit ~ 維基和平約章 2015年2月17日 (二) 02:06 (UTC)

請回復…

@Carrotkit我曾經在你的討論頁留過言,不知道為什麼沒有在主討論頁上出現…如有發現,請回復,謝謝您--嘀嘀嘀·討論·用戶框·測試 2015年3月15日 (日) 03:13 (UTC)

User:金牌雄鷹/塗鴉區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誠邀閣下參與「抗議唐人百科聯署」

您好!作為一名中文維基百科用戶,本人注意到有一個名為唐人百科的網站,內容全部是複製自維基百科,而唐人百科的著作權聲明訂有「Copyright © 2015 TanRen.US」的條款;維基百科的內容並不是在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不可在違反CC-by-sa-3.0的條款下,任意複製或修改,然後宣稱為自己著作權所有。同時,唐人百科新購買並使用了wikipediacn.info網域,顯而易見這是「維基百科中國」的意思;但是,維基媒體基金會擁有Wikipedia的商標權,只有基金會有權使用。為了表示中文維基百科用戶的不滿、並要求唐人百科解決以上問題,本人誠邀閣下參與「抗議唐人百科聯署」,謝謝。-- -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科學條目提升計劃地質專題2015年8月8日 (六) 13:55 (UTC)

已參與,謝謝您--嘀嘀嘀·討論·用戶框·測試 2015年8月8日 (六) 16:06 (UTC)

Re

還行,湊合,工作忙,基本沒時間上來,話說,6+最近發展了新的投票機器了嗎?金牌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5年8月8日 (六) 14:16 (UTC)

2015年8月

由於濫用多重帳戶,您已被禁止1個月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封禁申訴}}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帳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Jimmy Xu 2015年8月27日 (四) 17:41 (UTC)

果然不出我所料,那個叫金牌雄鷹的用戶的編輯怎麼都像老手,原來金牌雄鷹是你的傀儡啊。--Lanwi1(留言) 2015年8月27日 (四) 18:12 (UTC)

此用戶的封禁已過期。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本人並不是user:金牌雄鷹的傀儡(我是遼寧瀋陽的用戶,金牌雄鷹不是,他過去在廣東,然後長期在江蘇省),而金牌雄鷹加入維基百科的時間遠遠早於我很多年,因為早先的帳戶早已經棄用,帳號密碼都忘了才註冊這個帳號。我主要的目標是瀋陽方面的條目,而他主要是「反破壞」。

今年,我在和金牌雄鷹的聚會時,曾經在同一電腦上編輯,還作死「幫他」建立過一個User:金牌雄鷹/塗鴉區(本來是要用作沙盒的,結果他一個字都沒動),包括這次,我們不止一次在同一個地方進行編輯過。所以產生了這種誤會,對此,我表示歉意,並不會再發生這類情況。

綜上,請仔細核對相關編輯數據,重新判定我的身份。謝謝您--嘀嘀嘀·討論·用戶框·測試 2015年9月3日 (四) 09:02 (UTC)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封禁時間已到,或用戶已被解除封禁。
  
  處理人︰達師 - 318 - 527 2015年10月6日 (二) 04:04 (UTC)

這位被封禁用戶曾請求管理員對當前封禁作出複檢或者回應相關提問︰

本人並不是user:金牌雄鷹的傀儡(我是遼寧瀋陽的用戶,金牌雄鷹不是,他過去在廣東,然後長期在江蘇省),而金牌雄鷹加入維基百科的時間遠遠早於我很多年,因為早先的帳戶早已經棄用,帳號密碼都忘了才註冊這個帳號。我主要的目標是瀋陽方面的條目,而他主要是「反破壞」。 今年,我在和金牌雄鷹的聚會時,曾經在同一電腦上編輯,還作死「幫他」建立過一個User:金牌雄鷹/塗鴉區(本來是要用作沙盒的,結果他一個字都沒動),包括這次,我們不止一次在同一個地方進行編輯過。所以產生了這種誤會,對此,我表示歉意,並不會再發生這類情況。 綜上,請仔細核對相關編輯數據,重新判定我的身份。☺謝謝你--嘀嘀嘀·討論·用戶框·測試 2015年9月3日 (四) 09:02 (UTC)

  • 注意:
  • 任何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均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並於管理員或其他用戶作出回應後,移除本模板。
  • 如您提出的是解封要求,請於被解封或自動解封以後,移除本模板。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封禁時間已到,或用戶已被解除封禁。
  
  處理人︰達師 - 318 - 527 2015年10月6日 (二) 04:04 (UTC)

您是否還想對用戶查核提出異議?另外,Labstore也在日文維基百科出沒。--Lanwi1(留言) 2015年9月3日 (四) 09:40 (UTC)

@Lanwi1Labstore也在日文維基百科出沒。」你怎麼想起來說這句話?[疑問](我不知在哪裡寫這句話… 囧rz……)--嘀嘀嘀·討論·用戶框·測試 2015年9月5日 (六) 03:54 (UTC)
@嘀嘀嘀Labstore根本就沒死,對自己的問題行為毫無反省。--Lanwi1(留言) 2015年9月5日 (六) 04:29 (UTC)

此用戶的封禁已過期。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本人當前IP:113.232.79.118

作業系統:Android4.4.2或iOS6

望明察,謝謝!

--嘀嘀嘀·討論·用戶框·測試 2015年9月27日 (日) 06:23 (UTC)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封禁時間已到,或用戶已被解除封禁。
  
  處理人︰達師 - 318 - 527 2015年10月6日 (二) 04:04 (UTC)

這位被封禁用戶曾請求管理員對當前封禁作出複檢或者回應相關提問︰

本人當前IP:113.232.79.118 作業系統:Android4.4.2或iOS6 望明察,謝謝! --嘀嘀嘀·討論·用戶框·測試 2015年9月27日 (日) 06:23 (UTC)

  • 注意:
  • 任何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均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並於管理員或其他用戶作出回應後,移除本模板。
  • 如您提出的是解封要求,請於被解封或自動解封以後,移除本模板。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封禁時間已到,或用戶已被解除封禁。
  
  處理人︰達師 - 318 - 527 2015年10月6日 (二) 04:04 (UTC)

關於松原市標題命名問題

我建議將松原市 (吉林省)移動到松原市,請到Talk:松原市 (吉林省)互助客棧發表意見。--122.90.86.182留言2015年11月7日 (六) 02:53 (UTC)

re:

(晚上一直在監視最近更改,以防我的bot出故障,回復晚了。)不客氣。--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4日 (五) 15:42 (UTC)

用戶查核通知

您好,一名維基用戶對您的帳號提請了用戶查核,因為您可能違背了傀儡方針。您可以在了解相關方針後,前往用戶查核請求頁面發表您的意見。--219.79.126.74留言2016年7月4日 (一) 08:14 (UTC)

如果您確有違反維基百科相關政策的行為,請知悉:社群對初犯、尚未意識到錯誤的新手或保證不再犯者比較寬容。然而濫用多個帳號是非常重大且需要處理的行為,應嚴肅待之。

CU

一個主號+N個IP用戶這不是很常見的行為?

我已經說的很清楚,對方的目的,就是想達成我們這邊很多人的假象。

我首先必須排除這種情況。否則討論是毫無意義的。

現在可能是2-3人,隨時可能變20-30人,但其實,這些帳號背後現實中只有一個人這樣子。

我想,真要想干的話,大家很多人都能夠做到。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7月17日 (日) 06:45 (UTC)

請參與Flow滿意度調查,謝謝!

您好!

使用 Flow 或考慮使用 Flow 的社群越來越多。儘管 Flow 本身在2016年並沒有安排為主要研發對象,協作小組仍然對提供一個改進的結構化討論系統有極大興趣。

您可以通過分享您對於 Flow 的想法幫助我們在今後研發的道路上作出決定——什麼應該有,什麼不應該有和什麼應該做出改進?

請填寫這個調查問卷,這個調查問卷是由一個第三方服務商管理的。 調查問卷並不要求您提供郵箱或用戶名。 參見我們的隱私政策

感謝您對於 Flow 的意見和想法!

Trizek (WMF)協作小組成員, 2016年9月7日 (三) 14:56 (UTC)

封禁方針爭議折衷方案

你好,現時封禁方針爭議甚是激烈,雙方膠著。雖然投票已經開展,不過終究「投票不能代替討論」。仍希望在投票完結之前,覓得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是故,本人建議移去有爭議條文即「站外封禁」之後,加回該段落至《封禁方針》。未知閣下意下如何?--J.Wong 2017年3月7日 (二) 16:30 (UTC)

認可,謝謝您--嘀嘀嘀·討論·用戶框·測試 2017年3月8日 (三) 14:01 (UTC)

你好。參考互助客棧方針區相關討論及眾用戶投票理據,如無異議,題述投票將於三月十一日終止。閣下曾參與此投票,故特此通知。如有疑問,歡迎提出。謹此,J.Wong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17年3月9日 (四) 04:45 (UTC)代為發送)

誤認為傀儡而錯誤封禁,聚會留檔

維基百科:聚會/中國大陸社群聚會/2015年,在此留檔,對當時的誤會作了說明,特此告知。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7年5月18日 (四) 03: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