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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仁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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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仁濟院臺灣一家社會福利機構,最早可追朔自同治五年(1866年)。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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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仁濟院之源起可追溯至清治時代的窮民救助機構。最早是由板橋林家林維源於1866年邀集地方士紳所共同創立之保嬰局、育嬰堂、回春院、養濟院、同善堂等社會慈善基構。

  • 「保嬰局」初期救養女棄嬰,後改為救濟貧苦幼童。
  • 「育嬰堂」收容、撫養棄嬰、孤兒及貧苦無以教養之嬰兒。
  • 「回春院」收容、救濟行旅病人。
  • 「養濟院」收容孤苦無依老人。
  • 「同善堂」做為來台官商勇客死而無力殯殮之停柩所,後亦嘉後惠於渡台窮民。

1866年(同治五年),由當時之地方士紳所共同募資,共同設立的私人慈善組織。其中之一為由板橋士紳林維源所創立之保嬰局。

1895年(清光緖21年)04月17日,清國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後,將台、澎等地割讓予日本,進入日治時期。日本為統治台灣,統治初期皆延用清國時期之舊有習慣及律法,簡稱「舊慣」。

1899年5月3日(明治32年),日本政府為管理民間之慈善單位,而頒佈慈善規則,故由與數個私人慈善單位,共同組織公益慈善團體,而成立台北仁濟院。

1923年1月1日(大正12年),日本政府頒佈敕令406號,宣布台灣地區適用日本民法(廢除延用清國律法及習慣之「舊慣」)。台北仁濟院即依日本民法規定登記設立「財團法人台北仁濟院」。

1949年(民國38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即依國民政府頒佈實施民法、社會救濟法等之規定,於1950年(民國39年)完成辦理「財團法人私立台北仁濟救濟院」登記。

1971年(民國60年),因中央主管機關改隸為台灣省政府社會處,為配合主管機關之要求更名為「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北仁濟救濟院」登記。

1979年(民國68年),台灣省政府社會處表示名稱中有「救濟」,有損受救濟人之自尊,經奉准刪除「救濟」二字,而更名登記為「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北仁濟院」登記。

附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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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仁濟院現今設立之附設機構:

  • 仁濟醫院
  • 台北仁濟院忠孝館前站前大樓/籌備中
  • 附設仁濟安老所
  • 附設新莊仁濟醫院
  • 附設台北市昆明街日照中心/籌備中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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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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