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德威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史德威(?—?),字龍江,號愚庵山西大同左衛人,將領史可法義子

簡介[编辑]

少時能騎射,知兵法。明崇禎十四年(1641年),任援剿都司,成為閣部史可法屬下。可法無子,以德威為義子。[1]

兵入揚州,城破之日,史可法引刀自刎,諸將果爭前抱持之,可法命令史德威殺他,德威不忍下手[2]

順治三年(1646年)史德威将史可法衣冠葬于扬州城天甯门外梅花岭。入清後,避居溧阳,以诗酒自娛。史德威死后与妻龚氏合葬于城东社场村北面。

注釋[编辑]

  1. ^ 史可法稱“吾尚未有子,汝當以同姓為吾後。吾上書太夫人,譜汝諸孫中。”
  2. ^ 全祖望:《梅花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