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济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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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济(1386年—1449年),字大亨明朝河南河南府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人。

永乐十二年(1414年)中举人,入国子监肄业,历任都察院。宣德年间,历任江西、湖广都司断事。正统初年,擢升为御史。正统二年(1437年)冬,奉命调查大同镇守宦官郭某不法之事,微服私察,背着柴火入其家宅,摸清情况。正统七年(1442年),巡按四川,威州土官董敏、王允互相仇杀,朝命主张用兵,他进行劝谕成功,于是没有用兵。正统十一年(1446年)出为安庆知府,大饥荒,借借漕粮赈济饥民,救活的人很多。又为制定婚丧制度,禁侈费,风俗为之变。在官任上去世,百姓都罢市巷哭。

參考文獻[编辑]

  • 明史》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