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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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家可以指:

  • 婦女對「夫婿之父母」的稱呼,俗稱「夫婿之父」(公公)為「官」,「夫婿之母」(婆婆)為「家」。.王茂《野客叢書》稱翁姑為官家。今日臺語仍有這種稱呼,稱公公為「大官」,婆婆為「大家」。[a]

注释[编辑]

  1. ^ 中华民国教育部臺語推薦用字中,公公是「大官」,婆婆是「大家」。教授洪惟仁說,「大官」、「大家」除考證聲韻學,台灣過去文獻,就有這種寫法。【聯合報╱陳智華2009/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