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定之,字主静,初名延永靖,以《春秋》考中明朝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举人,平定延氏五世祖。
成化五年(1469年),延定之擔任山西宁州知州,辦事幹練,修築城池作保障,讓边民依赖;十七年(1481年),调任山东曹州,谒见魯莊王朱陽鑄,魯莊王寫下序《廉勤》嘉獎他,九年內考教化人民,晋阶奉直大夫、协王庶尹,入祀乡贤,名宦二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