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朝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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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朝綖(1598年—1658年),思藻青武福建同安[1]明末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编辑]

崇禎十二年(1639年)己卯科舉人[2],十三年(1640年)登庚辰科進士,獲授職方主事,曾上疏清核京城衛所冒領數十餘萬糧餉,以武選郎中到廣西主持鄉試,轉任湖西參政。其時天井遭盜賊佔據,前任都官吏不能剿滅或招撫,他獨自前往盜賊巢穴勸說,於是盜賊都投降[1]。之後張朝綖升任雲南督學副使,人民挽留他,因此留任參政;到隆武年間朝廷任命他僉都御史,巡撫南安贛州[3],任內保持清廉,很快調官兵部右侍郎福京失守,他隱居直到去世[4]。與盧若騰陳洪謐蔡肱明、吳韓起、黃錫袞、辜胤奇、丁胤甲、梁玉蕤、郭符甲楊明琅沈佺期許吉燝何運亮史贊聖蘇國瓓王命岳、施顯等人並稱“魯東同朝十八名士”。

引用[编辑]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張)朝綖,字思藻,同安人。崇禎十三年進士。授職方主事。抗疏清核京衛冒糧數十餘萬,以武選郎中典試廣西,轉湖西參政。時天井盜盤踞,歷任監司剿撫兩困,單騎抵穴開諭,盜盡解甲。
  2. ^ 嘉慶《同安縣志·卷十七·選舉》:崇禎十二年己卯(舉人)解元鍾垣 張朝綖 亞魁,翔風青嶼人,由府學中庚辰進士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二·本紀第二》:(隆武元年七月)癸酉,……張朝綖僉都御史,巡撫南贛。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明年(弘光/隆武元年)南京亡,……已而(李)永茂內召,以張朝綖為巡撫,尋又召回。……陞雲南督學副使,民為之攀轅,因留任。及撫南贛,清勤自矢,調兵部右侍郎。福京亡,隱居卒。

參考文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