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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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希明

大明興化府同知
籍貫 浙江紹興府上虞縣
字號 字允升,號鳳山
親屬 (祖父)正德舉賢良徐文彪
(父)嘉靖三十一年貢生徐子麟
(孫)天啟四年舉人徐一掄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徐希明(16世紀—1599年),允升鳳山浙江紹興府上虞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徐希明是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副貢,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鄉試舉人,授攸縣知縣,丈量田賦、釐清地界,悉心修繕學宮社倉舖遞橋梁,並纂寫地方志[2],歷官安慶寧國通判都有善政;陞蘄州知州,和判官陳策協力防禦荒年盜寇,呈上《救荒十議》給朝廷,又在湘江中石磯建立浮玉亭讓商船躲避[3],再陞蘇州同知,平易近人,人們都敬愛他,有傳吳人圖謀不軌者,上級下令從嚴處理,他力圖辨白保全甚多,轉補興化同知,勤於民事、尊崇儒術,多為名士出其門下,在任內去世,著有《宦游吹塤》等集流傳[1]

家族[编辑]

祖父徐文彪,正德舉賢良、應縣知縣;父徐子麟,嘉靖三十一年貢生、朝城訓導;孫徐一掄,天啟四年舉人、保山知縣[1]

引用[编辑]

  1. ^ 1.0 1.1 1.2 光緒《上虞縣志校續·卷九·人物》:徐文彪,字望之,號雙溪……正德初舉賢良,有司以文彪應邑令……(子)子麟,字世亨,嗣從父文卿……嘉靖壬子以貢任朝城訓導……子麟子希明,字允升 案備稿云通志作允淳誤,嘉靖甲子舉人 選舉表辛酉副貢,初任攸縣,以諭俗膚言教民,民咸化之,時吏部鄒元標以言事謫戍貴陽,懼禍者皆避匿,希明獨迎勞之,人高其義;倅[通判]安慶、寧國皆有善政,守蘄州條《救荒十議》 康熙志云討滅叛寇有武功,見《崇信錄》,陞蘇州府同知,和易近人,人皆親愛,有傳吳人謀不軌者,大吏下教亟誅反者,希明力白無他保全甚多,補興化力繩陸兵以法,勤民事、崇儒術,出其門者多名士,卒於官 萬厯志,居家孝友,克紹祖烈,著有《宦游吹塤》等集 康熙志,鄒元標撰墓碑治術具諭,俗膚言中閩楚人稟之為公令,子五孫七皆名諸生 希明孫一掄,原名廷英,字英度,以詩經領天啟甲子鄉薦,任雲南保山縣……
  2. ^ 同治《攸縣志·卷三十八·政績》:徐希明,浙江上虞舉人,萬厯中知攸縣,蒞任數載,丈田清賦、釐江西田界,貧者無無田之糧,豪民無無糧之田,學宮社倉舖遞橋梁悉心創舉,纂修縣志,所撰著具有條理,祀名宦。
  3. ^ 乾隆《蘄州志·卷七·職官志》:徐希明,上虞人,由鄉舉知州事,時值歲歉,梅盜遍州境,明同判官陳策協力防禦,民賴以安,又蘄江中石磯每為商舶患,為築磯建亭於上,名曰浮玉,望者知所趨避,今為文昌閣基。

參考文獻[编辑]

  • 光緒《上虞縣志校續》·卷九·人物
  • 同治《攸縣志》·卷三十八·政績
  • 乾隆《蘄州志》·卷七·職官志
官衔
前任:
王養性
明朝攸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董志毅
前任:
朱繼孔
明朝寧國府通判
1588年-1586年
繼任:
高漸
前任:
路雲龍
明朝蘄州知州
1588年-1592年
繼任:
潘珏
前任:
楊汝浤
明朝興化府同知
1595年-1599年
繼任:
羅應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