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性-表達性混合語言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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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性-表達性混合语言障碍 (DSM-IV315.32)[1] 是一種在溝通的理解及表達兩部分皆受損的溝通障礙,其受損的程度可能由轻微到严重。[2]

如果以魏氏成人智力量表進行评估,此類患者的臨床表現可能為:在語文測驗中的常識、字彙及理解測驗中,獲得相對較低分數(可能低于百分等級25)。 如果該患者對空間概念的理解有困難,如"上面","下面","这里"和"那里",則他们可能同時在算术、理解文字問題和指令,以及使用文字時出現困難。

他们也可能在處理與文字和句子有關的一般性問題時出現困難,且可能同時出現在理解及口語表達。

如果疑似有接受性-表達性混合语言障碍,可透過语言治疗师提供相關治療。 大多数的治疗是短期的,透過仰賴环境的調整,以儘量降低對於患者工作或学業上的干擾。

参考文献[编辑]

  1. ^ Diagnostic criteria for 315.31 Mixed Receptive-Expressive Language Disorder. behavenet.com. [2017-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06). 
  2. ^ Special Education Support Service: Information on Specific Speech and Language Disorder (PDF). [2017-05-06].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