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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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才(1917年3月—2001年6月30日),河北行唐县两岭口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员。

生平[编辑]

1937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中共行唐县第一区区委组织干事、组织委员,中共行唐县第六区区委书记,行唐县第四区区长。1945年2月,调任丰(润)滦(县)迁(安)联合县县长,后任丰润县县长[1]。1947年12月,任晋察冀边区第十五专署专员[2]

1949年8月,任天津专区专署副专员[3]。在天津专署和刘青山、张子善一起工作时,揭发了刘青山张子善案[4]。之后升任天津专署专员、中共衡水地委副书记,中共沧州地委第一副书记,河北省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1990年离职休养[5]。2001年6月30日,在天津病逝[6]

参考[编辑]

  1. ^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编). 丰润要事实录. 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年4月: 16. ISBN 978-7-202-04536-7. 
  2. ^ 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 (编). 冀东 冀热辽 革命根据地党史大事记. 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3年1月: 204. ISBN 7-202-01280-4. 
  3. ^ 刘利华. 天朗气清. 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8年12月: 459. ISBN 978-7-80216-135-1. 
  4. ^ 陈挥,王关兴 (编). 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史.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4年8月: 155. ISBN 978-7-208-12438-7. 
  5. ^ 河北年鉴编纂委员会 (编). 河北年鉴 1991 创刊号. 河北年鉴社. 1992年8月: 29. 
  6. ^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史研究室 (编). 中国共产党石家庄历史大辞典 1921-1949. 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2007年10月: 626. ISBN 978-7-8014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