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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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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總制,為明朝正德年間設立的一個臨時總督總制)職位。由陳金俞諫相繼擔任總督。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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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鎮壓江西農民起事而設置[1]

  • 正德六年,始置,轄區包括江西南直隸福建廣東湖廣等地。
  • 正德八年,去除南直隸、廣東、湖廣的轄區。
  • 正德十一年,因平定結束而罷免此職[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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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7):“六年二月,江西盜起。詔起金故官,總制軍務。南畿、浙江、福建、廣東、湖廣文武將吏俱隸焉。許便宜從事,都指揮以下不用命者專刑戮。當是時,撫州則東鄉賊王鈺五、徐仰三、傅傑一、揭端三等;南昌則姚源賊汪澄二、王浩八、殷勇十、洪瑞七等;瑞州則華林賊羅光權、陳福一等;而贛州大帽山賊何積欽等又起。官軍累年不能克。金以屬郡兵不足用,奏調廣西狼土兵。明年二月先進兵東鄉,遣參議徐蕃等分屯要害,而令副總兵張勇,土官岑瑽、岑猛各統官兵、目兵擊賊熟塘。進戰南甗,追敗之赤岸蔭嶺。擒仰三,馘鈺五等,克柵二百六十五,斬首萬一千六百余級,俘七百五十余人。五月移師姚源,令參政董樸、吳廷舉等分營余幹、安仁、貴溪、鄱陽、樂平遏賊,而親統大軍搗其巢,勇十重創死。會張勇以目兵至,毒弩射殺瑞七、成七等,俘斬共五千余人。七月乘勝斬光權。華林賊盡平。又督副使王秩等擊大帽山賊,獲積欽,俘斬千七百余人。半歲間,剿賊幾盡。遂即東鄉立縣,並立萬年縣,招降人居之。前後每奏捷,輒賜璽書嘉勞,賚銀幣。加太子少保,蔭子錦衣世百戶。”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7):“兵部請召漢還,命諫兼領巡撫。明年擊臨川賊,斬其魁,而遣參將李隆擊新淦賊。賊踞萬山中,僭稱王且八年。隆等深入,悉就擒,俘斬千七百余人。錄功,進諫右都御史,巡撫如故。劇賊徐九齡者,初嘯聚建昌、醴源。已,出沒江、湖間,積三十年。黃州、德安、九江、安慶、池州、太平鹹被其害。諫討斬之,群盜悉平。寧王宸濠諷御史張鰲山劾諫,十一年召還,遂乞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