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臺詩案
外观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3年2月9日) |
烏臺詩案,發生於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為蘇軾政治生涯重大轉折,幾至於死亡,後經力保,改謫黃州團練副使安置。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乃稱烏臺。
過程
蘇軾於當年移知湖州,到任後上表謝恩,朝臣以其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御史何正臣上表彈劾蘇軾,指其「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又以蘇軾動輒歸咎新法,要求朝廷明正刑賞。御史李定曾因不服母孝,受蘇軾譏諷,於此案中也指蘇軾有「悛終不悔,其惡已著」、「傲悖之語,日聞中外」、「言偽而辯,行偽而堅」、「怨己不用」等四大可廢之罪。
御史舒亶尋摘蘇軾詩句,指其心懷不軌,譏諷神宗青苗法、助役法、明法科、興水利、鹽禁等政策。神宗下令拘捕,太常博士皇甫遵奉令前往逮人。蘇轍時在商邱已預知消息,託王適協助安置蘇軾家屬,並上書神宗陳情,願以官職贖兄長之罪。
蘇軾受捕,寫信给蘇轍,交代身後之事,長子蘇邁則隨途照顧。押解至太湖,蘇軾曾意圖自盡,幾經掙扎,終未成舉。捕至御史臺獄下,御史臺依平日書信詩文往來,構陷牽連七十餘人。蘇軾自料必死,暗藏金丹,預備自盡。
押解途上,蘇軾與蘇邁約定,如有不測,則單送魚至牢中。親戚送飯時,一時不察,蘇軾以為將死,遂寫下二詩與蘇轍訣別:
“ | 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獨傷神。與君世世為兄弟,又結來生未了因。 | ” |
“ | 柏臺霜氣夜淒淒,風動琅璫月向低。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驚湯火命如雞。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後牛衣愧老妻。百歲神遊定何處,桐鄉知葬浙江西。 | ” |
結果
後因太皇太后曹氏、王安禮等人出面力挽,蘇軾終免一死,貶謫為「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前往黃州,為其文學創作生涯的重要階段。蘇轍被貶江西瑞州任筠州酒监,與蘇軾平日往來者,如曾鞏、李清臣、張方平、黃庭堅、范镇、司馬光等29人亦遭處分。张方平、司马光和范镇都是罚红铜三十斤,其余各罚红铜二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