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毛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毛仲(?—731年),高句丽人唐朝禁军将领。开始是临淄王李隆基的家奴。李隆基成为太子後,负责东宫的马驼鹰狗等坊。

唐隆之變先天政變頗立功勳。李隆基继位為唐玄宗,授为大将军,因为诛杀萧至忠等有功,升为辅国大将军。开元九年,为朔方道防御讨击大使,后来居功触怒唐玄宗,又得罪了高力士。开元十八年,玄宗还封他刚出世的儿子为五品官,但據說他有「怨懟之詞」,在高力士进言下,玄宗很快下了处理他的决心。开元十九年,他被流放零陵,在永州赐死。禁軍將領葛福順與毛仲為兒女親家,亦遭流放。

子女[编辑]

随着王毛仲的失势,他的几个儿子也都遭贬:

王毛仲有一个女儿,嫁给葛福顺的儿子。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舊唐書·卷106》,出自刘昫舊唐書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新唐書·卷121》,出自《新唐書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