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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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錦春
漢字 盧錦春
白話字 Lô͘ Kím-chhun
臺羅拼音Lôo Kím-tshun
方音符號ㄌㆦˊㄍㄧㆬˋㄘㄨㄣ

盧錦春(?—1899年12月21日),又名盧野盧阿野清朝福建省泉州府安溪縣竹圍鄉人[1],約在1884至1885年間渡台,營生為雜貨商、茶販與採礦者。[2]盧錦春為1897年開始活躍於淡水郡、金包里堡、石碇堡延伸到八芝蘭一帶的土匪集團匪首,四處「和庄」(指收取保護費)[3],是北山(陽明山)匪徒集團的一員。1898年8月一度歸降,修築公路,同年底又傳復叛消息。1899年7月被捕於水返腳,因有信件往來資助簡大獅林李成而依《匪徒刑罰令》處以死刑。

生平[编辑]

1897年7月,盧錦春、林太平、簡大獅等,在淡水、金包里、石碇地區「和庄」。《台灣新報》報導了這批「新土匪」的出現。

1898年1月16日,揚言派兩千人襲擊憲兵屯所,導致金包里民眾逃難。3月10日,襲擊磺溪憲兵屯所,是盧錦春集團少數主動出擊的行動。

8月,在土匪招降策的契機下,由蔡煥、鄭碧香、鄭維隆居中斡旋,盧錦春歸順。歸順前和部下李養入侵文山堡大肆劫掠,堡民請求陳秋菊保護,因而和陳秋菊爆發衝突。協調過程中,雙方各持國旗對抗,後經辨務署、警部長等調解後簽和解書。[4]

盧錦春集團歸順後,負責修築金包里士林的道路,但紀律不佳、強盜事件頻傳。

1898年12月10日,再度反叛,和金包里警察隊與當地守備隊衝突。[5]

1899年7月24日,據稱盧錦春藏有彈藥欲接應林李成,於水返腳被逮,送地方法院審理。12月21日,依《匪徒刑罰令》判決執行死刑。

與日治時期其他匪徒關係[编辑]

自身部眾[编辑]

盧錦春的部眾相當多,歸順部下就有750名,部屬組成多屬於低階層分子,沿古道謀生的流動商販。盧錦春的部眾在投降後,大多投入道路工事等公共事業,也有從事農業等生計者。

友好勢力:以簡大獅集團為首[编辑]

盧錦春和簡大獅集團關係密切,和簡為結拜兄弟。在簡大獅逃亡廈門前,兩者犯案大多雷同。友好的結盟勢力包括林李成、林火旺和1898年之前的徐祿

敵對勢力:陳秋菊集團[编辑]

陳秋菊集團勢力範圍擁文山堡一帶,是商人與當地領袖的身分。不友好的聯盟勢力包含:鄭文流陳捷陹

評價[编辑]

在諸多抗日史觀下被視為抗日的武裝活動中,盧錦春集團是貨真價實的土匪事業,行劫掠之實。唯一一次主動岀襲的「襲擊磺溪憲兵屯所事件」,可視為對設置屯所維護治安的抗衡。土匪集團對官方相當不信任,也不熱切的接受招降,歸降後立刻又滋擾地方民眾。也因為打家劫舍,該集團不受民眾喜歡,名聲極惡。

從期刊報導中,不乏民眾書寫對土匪招降策的疑慮,認為或有大權侵害問題。

參考資料[编辑]

腳註[编辑]

  1. ^ 一說為漳州人,見翁佳音《台灣漢人武裝抗日史研究(1895- 1902)》
  2. ^ 《邁向土匪之路──1895∼1901 年間北宜古道與「土匪」興起關係》,陳怡宏
  3. ^ 〈滬尾匪情〉,《台灣新報》,明治30年7月17日(一)
  4. ^ 翁佳音《台灣漢人武裝抗日史研究(1895- 1902)》中認為是漳泉械鬥,但根據盧錦春得審訊結果,盧同樣也是泉州人。
  5. ^ 見《台灣憲兵隊史》第176頁。

其他[编辑]

  • 翁佳音,1986,《臺灣漢人武裝抗日史研究(1895-1902)》,國立臺灣大學文史叢刊74,235頁。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委員會。
  • 陳怡宏,2001,《忠誠和反逆之間—1895~1901年間台北、宜蘭地區「土匪」集團研究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 陳怡宏,2006,〈邁向土匪之路--1895~1901年間北宜古道與「土匪」興起關係〉,宜蘭文獻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