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大勋(?—?),字鲁岩,江南宜兴人。清朝政治人物。
顺治十八年進士二甲第二十名。康熙八年三月二十四日任浙江嘉善縣知縣[1],实行“平役均赋、实行官收官兑法”[2],史稱“群然有卓鲁之目”[3]。康熙八年十月,“造仓厅,每里一钱五分,二百四十里共银三百零六两。”[4]康熙十四年八月莫大勋之子游大云寺,被殴伤。[5]康熙十五年二月十二日,回到宜兴。选擢给事中。[6]康熙二十六年入邑名宦祠,與杨继宗、喻良、庞尚鹏合祀,定名“四贤祠”,督学周煌作《四贤祠碑记》。[7]
- ^ 《太上感应篇·纵暴杀伤》载:“如宜兴有三村,被人诬告谋叛,提督发兵去剿。莫大勋的父,与主帅说道:日里去剿,他便逃走,不如夜半去好。因密使人通知三村。及兵到,只屠了猪犬。后大勋做了嘉善县令。”
- ^ 《武塘野史》记载 “(康熙十年)三月,县示仍用万历九年步弓狭二尺丈量,改各圩旧编号。夏四月县创行阡丈,设归户单,嵌田册,挨号册,鸳鸯单,底号册,凡七换。”
- ^ 董含:《三冈识略》卷三,“鹤湖谣”条
- ^ 《武塘野史》,第45页。
- ^ 《武塘野史》,第66页。
- ^ 杨廉:《嘉善县志》
- ^ 雍正《嘉善县志》卷3《建置志·名宦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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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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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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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0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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