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愚(?—?),廣西桂林府臨桂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永樂十五年(1417年)丁酉科廣西鄉試舉人,任工部郎中,出為常州府知府。期間奏請減免茶葉歲貢,禁止公差虐民事情,均被報可。當時有百姓陳思保年十二歲,其父兄行劫,陳思保在舟中,刑部以從論,當斬。莫愚上書辯解,明宣宗命釋放,對廷臣說:“為知府能言此,可謂有仁心矣。”正統六年(1441年)秩滿,府民乞留,南直巡撫周忱聽聞後上書,詔進二階,仍然擔任知府[1]。
- ^ 《明史》(卷161):“莫愚,臨桂人。由鄉舉,以郎中出知常州。奏請減宜興歲進茶數,禁公差官淩虐有司,嚴核上官薦劾之實。皆報可。郡民陳思保年十二,世業漁。其父兄行劫,思保在舟中,有司以為從論,當斬。愚疏言:「小兒依其父兄,非為從比。令全家舟居,將舉家坐耶?」宣宗命釋之,謂廷臣曰:「為守能言此,可謂有仁心矣。」正統六年秩滿,郡民乞留,巡撫周忱以聞。詔進二階復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