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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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的美国反越战英语anti-Vietnam War抗议者,右边标语牌上写着“用你的大脑——不要用你的征兵卡”。

逃避征兵躲避征兵是指任何成功逃避政府规定的在本国軍隊服役这一义务的企图。有时逃避征兵涉及拒绝遵守本国征兵法。[1]

逃避兵役[编辑]

逃避兵役的理由[编辑]

  1. 反戰主義者,或基於宗教信仰。認為手持武器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罪孽,而不論是否真的殺害敵軍。
  2. 不適應軍事化的團體生活,在軍中無個人隱私可言。
  3. 人生另有規劃,不想浪費自己的時間在軍隊中。
  4. 不願意操練,對於辛苦的訓練乃至磨練感到厭惡。

常見的逃避兵役的方式[编辑]

  1. 移民到非義務役制度的國家。也就是放棄在義務役制度的國家的國籍。
  2. 失蹤人口
  3. 變性手術。在大多數義務役制度的國家,都是徵招男性。
  4. 刻意減重、增肥或裝病。為了避免在軍中鬧出人命,因此實施義務役的國家,在徵招義務役士兵時,都會以體位等級做篩選,將體能不宜接受軍事訓練的役男,改服役期較短的替代役或免役(也有購買醫生信等方式)。

逃避兵役的法律問題[编辑]

在非戰爭期間各國的逃兵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不過通常是有期徒刑,當服刑完畢後,仍需補滿兵役時間,除非已到除役年齡。

相關[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Beare, Margaret E., ed. (2012). Encyclopedia of Transnational Crime and Justice. Sage Publications, p. 110 ("Draft Dodging" entry). ISBN 978-1-4129-9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