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陈世侃(?—?),行之闇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陈世侃康熙五十二年(1713)癸已恩科王敬铭榜进士,選庶吉士,官至翰林院编修。著有《纲鉴辑要详注韵府汇编》。雍正二年(1724),陈世侃家人和肉铺商人贺懋芳发生口角,陈世倌指使浙江巡抚黄叔琳刑求打死贺懋芳,导致杭州民愤[1]雍正三年(1725),陈世侃捐海塘工程银40万两,“纳赎免罪”[2]。有子陈淦陈昶、孫女陳受之[3]

家族[编辑]

陈诜康熙十一年(1672年)举人,官至礼部尚书。其兄陈世儁陈世仁陳世倌皆为进士。

参考资料[编辑]

  1. ^ 《雍正实录》卷二十三
  2. ^ 崔来廷. 明清甲科世家研究.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3年7月: 423. ISBN 7-5130-2223-1 请检查|isbn=值 (帮助). 
  3. ^ 赵青. 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嘉兴市文物局编 , 编. 嘉兴历代才女诗文徵略 上.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4年1月: 281. ISBN 7-308-12728-8 请检查|isbn=值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