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璋 (弘治舉人)
外观
黃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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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康縣知縣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番禺縣 | |
字號 | 字廷珮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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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璋(15世紀—16世紀),字廷珮,廣東廣州府番禺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黃璋是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廣東鄉試舉人,正德十年(1515年)授南康知縣,為政剛毅廉介,曾在要地設立兩塊旌善懲惡牌,大眾都佩服其公正,十一年(1516年)輋賊謝志珊逼近縣城七日,他帶領人民固守,城得獲全,不久他在任內去世,行李蕭然,士民都感到傷心[1][2]。
引用[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 同治《番禺縣志》·卷三十九·列傳八
- 同治《南康縣志》·卷六·秩官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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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銳 |
明朝南康縣知縣 1515年-1517年 |
繼任: 綦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