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1994年北一女中學生自殺事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Outlookxp留言 | 贡献2016年7月11日 (一) 15:52 (使用HotCat已添加Category:蘇澳鎮 (台灣)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北一女中學生自殺事件,於1994年發生於台灣宜蘭縣的兩位女學生的集體自殺事件。北一女中學的兩位二年級女學生,林青慧與石濟雅,相約至宜蘭縣蘇澳鎮一間旅館,以燒炭方式自殺。兩人的遺體及遺書在1994年7月25日中午被旅館人員發現,並報警處理。此事在當年度成為台灣重大社會新聞之一。兩名女學生的遺書中沒有透露尋死原因,其家長也認為兩人沒有自殺動機,新聞媒體曾猜測兩人動機起於女同性戀

事件背景

林青慧(18歲,台北縣新莊市人)與石濟雅(17歲,台北市人),兩人就讀北一女中二年良班,為數理資優班。石濟雅為學校樂團指揮,成績優良,學校將指派她參與國際奧林匹亞數學大賽。林青慧為學校籃球校隊成員,化學成績優良。平日感情良好,在學校安排下,兩人在假日會至台灣大學,分別接受化學系與數學系教授的個別指導。

1994年7月23日,兩人離家至宜蘭縣蘇澳車站前的金都旅館投宿。7月25日中午,旅館人員發現在浴室發現兩人遺體及遺書。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廖允松與法醫董錫榮相驗時,在現場發現浴室門窗封死,有燒炭痕跡,無掙扎打鬥跡象,無服毒,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與缺氧窒息。檢察官推斷兩人在7月23日深夜一同自殺。

遺書內容

現場遺書一份,分為三段,由兩人共同書寫。內容為:

親愛的家人:

  當你們讀到這封信時,請不要為我們難過,這是經過長時間考慮之後的抉擇。我們拋棄了所擁有的一切的原因很難解釋,以下不精確的言詞,希望你們能稍微了解。當人是很辛苦的,使我們覺得困難的,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挫折或壓力,而是在社會生存的本質就不適合我們,每日在生活上,都覺得不容易,而經常陷入無法自拔的自暴自棄的境地。我們的生命是這麼地微不足道,在世界上消失應該不會造成什麼影響。我們是在平靜而安詳的心情下,完成了最後一件事。(以上為林青慧筆跡)
  帳單、我的所有東西請送給別人或燒掉,教室裡的糖果還給秀薇,《先知》還麗芬。(以上為石濟雅的筆跡)

  房間裡頭,除了籃球好好擺著,書桌(有擺電腦的桌子)的大抽屜,右邊第二個抽屜和有門的櫃子第一節裡面的信和日記,請全幫我燒掉外,其他的東西都留給弟弟,希望弟弟好好學習,誠心誠意地感覺個中三昧,如果人死了以後還有軀殼以外的東西,我會常常記起你們和祝福你們,盡我所能的。(以上為林青慧筆跡)

備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