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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象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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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象瑛(1632年—?),字渭仁浙江遂安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九岁能诗,十三岁作《远山净赋》,早年與毛际可等友善,個性仁慈耿直,清廉沉靜。康熙六年(1667年)丁未进士,授内阁中书。康熙十八年舉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編修,纂修明史,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閏六月,出任四川鄉試主考官,期間留有許多詩文佳作。伺候返京,升侍講[1]

方象瑛從翰林院侍讲退休返鄉之後,原來縣官高昇,縣民聚集在衙門前鼓譟,方象瑛答應將大家的心聲向縣官傳達,縣民才離去。當時縣官送給他黃金當作禮物,象瑛嚴詞拒絕。後來和哥哥方象璜向當朝者呼籲減稅,讓百姓能夠安居樂業。新的縣官來了之後,夜裡餽贈他黃金,希望他不要再談遂安的弊政,他也不接受黃金。後來有一件冤獄,縣官想要殺人立威,象瑛期期以為不可,並要轉交上級重審案件。縣官派人希望他不要再管這個案子,象瑛說:『殺人是為了取媚於官員,天下哪有這種道理!』後來犯人沒有被處決。犯人出獄之後,象瑛避嫌,堅決不見。後來犯人在三來謝,跪拜之後離去[2]。後來遂安人感謝他的恩德,建造思賢祠紀念他。

著作

方象瑛著有《健松斋集》、《封長白山記》、《松窗筆乘》、《錦官集》等著作。方亮認為,方象瑛在四川時記載景物,感時憑吊的作品《錦官集》,可與著名詩人王士禎《蜀道集》同時稱頌。[3]

参考文献

  1. ^ 清史稿·卷484》:“方象瑛,字渭仁,遂安人。康熙六年進士。試鴻博,授編修,典試蜀中。尋告歸。象瑛性簡靜,早慧,十歲作遠山淨賦,驚其長老。致仕家居,望益重。邑有大利弊,則嶽嶽爭言,歲省脂膏萬計,邑人建思賢祠祀之。著健松齋集、封長白山記、松窗筆乘。”
  2. ^ 《遂安縣志·卷七·人物·廉介》:“象瑛,字渭仁,少傅逢年孫,勅贈編修。成郯冢子,性孝友嚴正。九歲能詩,十三作遠山淨賦,康熙丁未登進士。需次家居時,邑多秕政,適舊令陞任,士民環聚鼓譟,亟往理諭,許以條列上陳,眾始解。令饋金以報,峻却之。旋以仲兄象璜籲當道,得允所請,歲省脂膏萬計。新令至,以暮夜金,俾緘口邑中事。堅拒勿受。有獄將具,欲置之死,務得薦紳公呈案始定。令遣人數四懇,拂衣起曰:『殺人媚人,天道何在!』事遂寢。某出獄,詣謝,辭不見,設座,再拜而去。」
  3. ^ 方亮,2012。方象瑛巴蜀詩文論略 ,成都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10.3969/j.issn.1004-342X.2012.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