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县 (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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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县中国名。

原为曲阿县辖境,隋末民变时,乡人自立金山县。隋亡,沈法兴又置琅琊县李子通以琅琊置茅州,以金山县隶之。唐朝政府,将之隶蒋州武德八年(625年),省入延陵县垂拱四年(688年)复置,因重名,遂取“勾曲之山、金坛之陵”,更名为金坛县,属润州[1]。县名一直未变,但境域和隶属关系多有变动。

注释[编辑]

  1. ^ 新唐书·志第三十一·地理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