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故城址
外观
昌邑故城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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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 |
分类 | 古遗址 |
时代 | 西汉 |
编号 | 7-0254-1-254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 |
昌邑故城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昌邑乡前、后昌邑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西汉时,是山陽郡郡治和昌邑國国都。
歷史
汉景帝中元六年分梁地,置山阳国,从此昌邑城就成为王国之都。汉武帝建元五年改山划国为山阳郡。天汉四年改山阳郡为昌邑国,封期子刘髆为昌邑王。昌邑哀王刘髆在位11年,死后其子刘贺继位。前74年,汉昭帝崩,无子。刘贺被征为帝,是为废帝。
1992年6月12日,公布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一座古遗址[1]。
参考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鲁政发[2006]136号). 法搜. [2012-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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