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顏頤壽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Dirrival留言 | 贡献2019年9月8日 (日) 15:25 (清理:, replaced: ]],曾任 → ]],, | 逝世日期 → ---> | 逝世日期, | 出生地點 = → | 出生地點 = <!---, <ref>{{Cite book|title=《皇明贡举考》卷五 → 進士<ref>{{Cite book|title=《皇明贡举考》卷五)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顏頤壽

大明刑部尚書
籍貫 湖廣岳州府巴陵縣
出生 天順六年(1462年)
逝世 嘉靖年間
出身
  • 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

顏頤壽(1462年—?),字天和,湖廣岳州府巴陵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進士,嘉靖間官至刑部尚書。

生平

湖廣鄉試第七十七名。弘治三年(1490年)庚戌科進士[1][2]。嘉靖四年(1525年)补左都御史。改刑部尚书,因李福达獄,忤旨下狱,不久革职。隆慶初年平反,追贈太子太保,賜祭葬。

家族

曾祖顏以文;祖父顏禮,曾任縣丞;父顏公輔,知縣。母邵氏[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