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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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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制高等教育中的一种教育模式。高校学生入学后,在某位教师指导下完成学业。起源于15世纪的英国牛津大学[1]。以博士生学习阶段的博士生导师为常见,亦有本科生导师、研究生导师、指導教授。

在中国

民国时期,中华民国教育部在1938年引入导师制,1945年废除[來源請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建立后,高等教育体制在解放区模式和苏联模式中转换。改革开放之后,重新引入导师制。进入21世纪,导师制成为教师压榨学生的原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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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 1.0 1.1 陆慢慢. 观察//中国式导师制:“权力的滥用”与“绝对的服从”. 2018-04-14 [2018-05-05]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