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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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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长命(?—506年4月22日),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追尊魏景穆帝拓跋晃曾孙,乐良康王拓跋乐平之子,北魏宗室、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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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长命承袭了父亲的爵位乐良王。太和年间,北魏朝廷经济困难,魏孝文帝元宏为了南征,用三千匹帛买断了临淮王拓跋提的宗室属籍,又用二千匹缣买断了乐良王元长命的宗室属籍[1][2]正始三年三月己卯(506年4月22日),元长命因为杀人被定罪赐死,封国被撤除[3][4][5][6]

孝昌二年(526年)二月,魏孝明帝元诩下诏恢复元长命的乐良王爵位,以元长命之子元忠承袭为乐良王[7][8]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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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魏书·卷十九上·列传第七上》:初,遥大功昆弟,皆是恭宗之孙,至肃宗而本服绝,故除遥等属籍。遥表曰:“窃闻圣人所以南面而听天下,其不可得变革者,则亲也,尊也。四世而缌服穷,五世而袒免,六世而亲属竭矣。去兹以往,犹繫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又律云议亲者,非唯当世之属亲,历谓先帝之五世。谨寻斯旨,将以广帝宗,重盘石。先皇所以变兹事条,为此别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于吴蜀,经始之费,虑深在初,割减之起,暂出当时也。且临淮王提,分属籍之始,高祖赐帛三千匹,所以重分离;乐良王长命,亦赐缣二千匹,所以存慈眷。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古人有言,百足之虫至死不僵者,以其辅己者众。臣诚不欲妄亲太阶,苟求润屋,但伤大宗一分,则天子属籍不过十数人而已。在汉,诸王之子不限多少,皆列土而封,谓之曰侯,至于魏晋,莫不广胙河山,称之曰公者,盖恶其大宗之不固,骨肉之恩疏矣。臣去皇上,虽是五世之远,于先帝便是天子之孙,高祖所以国秩禄赋复给衣食,后族唯给其赋不与衣食者,欲以别外内限异同也。今诸庙之感,在心未忘;行道之悲,倏然已及。其诸封者,身亡之日,三年服终,然后改夺。今朝廷犹在遏密之中,便议此事,实用未安。”
  2. ^ 《北史·卷十七·列传第五》:遥表曰:窃闻圣人所以南面而听天下,其不可得变革者,则亲也尊也。四世而缌服穷,五世而袒免,六世而亲属竭矣。去兹以往,犹繫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又律云议亲者,非唯当世之属亲,历谓先帝之五世。谨寻斯旨,将以广帝宗,重盘石。先皇所以变兹事条,为此别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于吴、蜀,经始之费,虑深在初,割减之起,暂出当时也。且临淮王提分属籍之始,高祖赐帛三千疋,所以重分离;乐良王长命亦赐缣二千疋,所以存慈眷。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
  3. ^ 《魏书·卷八·帝纪第八》:己卯,诏荆州刺史赵怡、平南将军奚康生赴淮阳。乐良王长命坐杀人赐死,国除。
  4. ^ 《北史·卷四·魏本纪第四》:己卯,乐良王长命坐杀人,赐死。
  5. ^ 《魏书·卷十九上·第七上》:子长命,袭。坐杀人赐死,国除。
  6. ^ 《北史·卷十七·列传第五》:子长命袭。坐杀人赐死,国除。
  7. ^ 《魏书·卷九·帝纪第九》:二月,以领军将军元叉为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诏追复乐良王长命本爵,以其子忠绍之。
  8. ^ 《北史·卷四·魏本纪第四》:二月,诏追复故乐良王长命爵,以其子忠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