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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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指竞技比赛中,对弈方中资质、实力占优的一方出于某种原因故意示弱,输给本来实力较弱一方或与其平局的现象或行为。通常的放水原因有内幕交易,照顾关系,或者利用规则的战术安排。与假球不同的一点是:放水的一方必须有胜的实力,才有水可放。

体育活动中放水

具体如伦敦奥运会羽毛球项目,世界排名第一的于洋/王晓理组合,被认为有意放水,以避免在后面的淘汰賽階段与本国队友遭遇;同样的,韩国组合郑景银/金荷娜也不希望淘汰赛阶段遭遇实力更强的中国组合。双方在场上失误频频,击球不是出界就是下网,以致比赛时温布利体育馆内嘘声四起。最终中国世界排名第一的组合于洋/王晓理14比21、11比21爆冷不敌韩国组合郑景银/金荷娜,屈居小组第二。[1]

社会意义上的放水

放纵姑息不合规则、不达标准的个人或行为,如在考试时放松要求,让本来不达标的人过关。

參考資料

  1. ^ 里約奧運》關鍵賽事-羽球改革賽制 杜絕放水醜聞. [2016-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