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新 (嘉靖進士)
外观
方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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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直隸池州府青陽縣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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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字德新,直隸池州府青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二百零一名進士[1][2]。官至监察御史。嘉靖末年,上疏论边政弊端,请求皇帝宜随事自责,痛加修省,明世宗怒,被斥为民。明穆宗嗣位,复官。官至湖广参议。
家族
曾祖方志高;祖父方永康;父方仁,監生。前母孫氏;何氏[3]。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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