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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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档案馆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外交部制发。

主要领导
馆长 董蔷
副馆长 万颖红唐军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机构类型 外交部内设职能司
行政级别 正司局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400004457B在维基数据编辑
联络方式
总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接领导的工作机关,永久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档案[1]

工作职能

外交部档案馆主要按照国务院和外交部给其确定的工作范围,负责办理以下各项工作[2][3][1]

  • 负责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对部内、部属各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团、处,驻香港、澳门公署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 负责为部内各单位和驻外机构采选、配发与外交工作有关的种类书籍、报刊和工具书,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 档案馆具有对本部门档案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参考文献

  1. ^ 1.0 1.1 档案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13-05-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 [2014-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4). 
  3. ^ 外交部档案解密原则:涉个人隐私档案不开放. 凤凰网. [2014-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