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泽中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InternetArchiveBot留言 | 贡献2020年12月17日 (四) 01:28 (补救2个来源,并将0个来源标记为失效。) #IABot (v2.0.7)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何泽中(1956年4月),苗族湖南临湘人,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岳阳地委党校大专班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商业经济专业研究生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博士。历任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兼办公室主任、处长,干部四处处长,副厅级组织员,副部长等职。2007年11月任中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党委副书记(排名第一)[1],2008年3月起,任中共湘西自治州党委书记[2]。2013年1月,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13年2月,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参考文献

  1. ^ 存档副本. [2011-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存档副本. [2011-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14). 
司法职务
前任:
倪英達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3年2月-2018年1月
繼任:
霍敏
中国共产党党徽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童名谦
中国共产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书记
2008年3月-2013年1月
繼任:
叶红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