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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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行憲後第1屆立法院,指行憲之後的第一屆立法院。該屆立委最初於1948年1月依中華民國憲法選舉產生,而後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經過1次增選及6次增額選舉產生委員。共經歷90個正常會期及2次臨時會,於1993年閉會。[1][2]

概要

法定六期

陳誠內閣建議總統諮商立院,由一屆立委續行立法權

  • 1950年12月,由蔣中正政府主導、陳誠內閣建議總統諮商立法院,由第一屆立委繼續行使立法權。[4]隔年2月,第七會期於臺北召開。
  • 1951年7月,召開第一次臨時會。9月24日,中國國民黨成立立法委員黨部[5]:27
  • 1952年4月,陳誠內閣再度建議總統諮商立法院,由第一屆立委繼續行使立法權。[4]7月召開第二次臨時會。隔年2月,第九會期於臺北召開。
  • 1953年4月,陳誠內閣三度建議總統諮商立法院,由第一屆立委繼續行使立法權。[4]隔年2月,第十一會期於臺北召開。

釋字第31號解釋,未能選出次屆委員集會前,應仍以第1屆委員行使職權

  • 1954年,陳誠內閣函請司法院解釋立委任期。[4]司法院作出釋字第31號解釋[4]立法院得以成為長期不改選的萬年國會[6][7]2月,第十三會期於臺北召開。
  • 1957年,行政院提撥臺北市中山南路1號房產為立法院新址。

立法院遷入中山南路院區

定期選出增額委員

資深委員全數退職,由1989年選出委員行使立法權

立委名單

另見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羅俊強. 《行憲第一屆立法委員之研究(1948-1949)》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0. 
  2. ^ 2.0 2.1 2.2 2.3 曾繁川. 《我國中央民意代表機構變遷歷程之研究--行憲後立法院結構變遷之分析(民國37年--民國80年)》中國文化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2. 
  3. ^ 林桶法. 〈政府機關遷臺的問題〉. 《國史館館訊》第5期 (國史館). 2010-12-01. 
  4. ^ 4.0 4.1 4.2 4.3 4.4 立法院議政博物館. 《第1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案》. 立法院議政博物館. 2011-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7). 
  5. ^ 楊超. 《政黨輪替後立法院黨團組織運作之研究-以中國國民黨為例》 (行政管理碩士论文). 國立政治大學. 2008. 
  6. ^ 薛化元. 《臺灣大百科全書》萬年國會條目. 2009-09-24. 
  7. ^ 游凱翔. 打造萬年國會 學者揭當年大法官只花5天釋憲. 2020-09-28. 
  8. ^ 8.0 8.1 8.2 8.3 8.4 8.5 關於立法院,簡史. 立法院網站.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6). 
  9. ^ 華視. 【歷史上的今天】1988.04.07_朱高正推倒劉闊才 立法院打群架. 華視. 2016-03-28. 
  10. ^ 陳鈺馥. 「寄生」國會?救總前後從立法院領逾2.6億元. 2020-09-27. 
  11. ^ 蔡墩銘,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 從立法院與行政院的互動關係探討國會助理功能與其角色. 秀威資訊. 1996. ISBN 9789860134650. OCLC 816451876. 
  12. ^ 胡文棟. 〈我國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之探討〉. 《社會科學學報》第14期 (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 2006-11.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