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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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行憲後第1屆立法院,指行憲之後的第一屆立法院。該屆立委最初於1948年1月依中華民國憲法選舉產生,而後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經過1次增選及6次增額選舉產生委員。共經歷90個正常會期及2次臨時會,於1993年閉會。[1][2]
概要
法定六期
- 194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選出第一屆委員。[1]中國共產黨拒絕參與選舉,政黨僅有中國國民黨、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國青年黨獲得席次。
- 1948年,第一會期、第二會期,於南京國民大會堂召開。修正《立法院組織法》,將常設委員會增加為21個。[2]
- 1949年,第三會期、第四會期,於南京、廣州召開。[1][2]部分委員對離寧至穗召開持不同意見。[3]:825月,龍文治赴廣州報到,被暗殺於廣州。
- 1950年,立法院隨國府遷臺,立委陸續抵達臺北,達到法定人數,第五會期、第六會期於臺灣臺北中山堂召開。修正《立法院組織法》,將常設委員會整併為12個。[1][2]
陳誠內閣建議總統諮商立院,由一屆立委續行立法權
- 1950年12月,由蔣中正政府主導、陳誠內閣建議總統諮商立法院,由第一屆立委繼續行使立法權。[4]隔年2月,第七會期於臺北召開。
- 1951年7月,召開第一次臨時會。9月24日,中國國民黨成立立法委員黨部。[5]:27
- 1952年4月,陳誠內閣再度建議總統諮商立法院,由第一屆立委繼續行使立法權。[4]7月召開第二次臨時會。隔年2月,第九會期於臺北召開。
- 1953年4月,陳誠內閣三度建議總統諮商立法院,由第一屆立委繼續行使立法權。[4]隔年2月,第十一會期於臺北召開。
釋字第31號解釋,未能選出次屆委員集會前,應仍以第1屆委員行使職權
- 1954年,陳誠內閣函請司法院解釋立委任期。[4]司法院作出釋字第31號解釋,[4]立法院得以成為長期不改選的萬年國會。[6][7]2月,第十三會期於臺北召開。
- 1957年,行政院提撥臺北市中山南路1號房產為立法院新址。
立法院遷入中山南路院區
- 1960年,立法院遷入臺北市中山南路1號房舍。[8]
- 1962年,新建立法院議場竣工啟用。
- 1969年,依該年3月修訂之臨時條款第5條及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選補選辦法,從臺北市及臺灣省增選11席委員。國民黨獲8席,無黨3席。
定期選出增額委員
- 1972年,依該年3月修訂之臨時條款第6條及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額選舉辦法,由總統遴選及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出共51席增額委員。此後增額立委每三年改選。[8]
- 1975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依臨時條款選出第二次增額委員52位。[8]
- 1978年12月原訂進行第二次增額立委選舉,選前遭到蔣經國總統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一項,下令延期舉行。因短期內無法開放選舉,黨外人士由議會路線轉向群眾路線,隔年於高雄發生美麗島事件。
- 198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依臨時條款選出第三次增額委員97位。[8]國民黨獲79席,黨外聯誼會7席。
- 1983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依臨時條款選出第四次增額委員98位。[8]國民黨獲83席,黨外聯誼會5席。
- 1983年,群賢樓竣工啟用。
- 198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依臨時條款選出第五次增額委員100位。[8]國民黨獲79席,民進黨第一次參選,獲12席。
- 第七十九會期,1987年2月2日,民進黨籍委員組成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 1988年3月,院會首度流會。4月,院會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朱高正攀上主席臺,對劉闊才揮拳。[9]中國國民黨籍增額委員組成集思早餐會。
- 1989年,由李登輝政府主導、俞國華內閣提案的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三讀通過。立法院成立立法諮詢中心。
- 1989年,依臨時條款進行第六次增額選舉,民主進步黨獲21席。第八十五會期起,在野黨首度跨過15席連署提案門檻。
- 1990年,中國國民黨籍增額委員組成新國民黨連線。同年,立法院向中華救助總會洽借大樓作為青島會館,後被稱為青島一館。[10]
資深委員全數退職,由1989年選出委員行使立法權
- 1991年5月,動員戡亂時期終止。
- 1991年底,1948年及1969年選出的第1屆資深立法委員全數退職。此被視為李登輝推動寧靜革命的一部分。
- 1992年,院會通過「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11],此時黨團尚無法律地位。[12]:124通過修訂立法院組織法。國民黨立委黨部改組為國民黨立院黨團。
- 1992年8月,國會觀察基金會成立。
- 1992年12月,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舉行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出161席新委員。
- 1993年1月,通過修訂立法院組織法,將12個常設委員會整併為10個,同年10月公布施行。
立委名單
- 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 第1屆中華民國增選立法委員
- 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 (第1次增額期間)
- 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 (第2次增額期間)
- 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 (第3次增額期間)
- 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 (第4次增額期間)
- 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 (第5次增額期間)
- 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 (第6次增額期間)
另見
- s:司法院釋字第31號解釋
- 中華民國行憲後第2屆立法院
- 中華民國行憲後第3屆立法院
- 中華民國行憲後第4屆立法院
- 中華民國行憲後第5屆立法院
- 中華民國行憲後第6屆立法院
- 中華民國行憲後第7屆立法院
- 中華民國行憲後第8屆立法院
- 中華民國行憲後第9屆立法院
- 中華民國行憲後第10屆立法院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羅俊強. 《行憲第一屆立法委員之研究(1948-1949)》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0.
- ^ 2.0 2.1 2.2 2.3 曾繁川. 《我國中央民意代表機構變遷歷程之研究--行憲後立法院結構變遷之分析(民國37年--民國80年)》中國文化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2.
- ^ 林桶法. 〈政府機關遷臺的問題〉. 《國史館館訊》第5期 (國史館). 2010-12-01.
- ^ 4.0 4.1 4.2 4.3 4.4 立法院議政博物館. 《第1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案》. 立法院議政博物館. 2011-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7).
- ^ 楊超. 《政黨輪替後立法院黨團組織運作之研究-以中國國民黨為例》 (行政管理碩士论文). 國立政治大學. 2008.
- ^ 薛化元. 《臺灣大百科全書》萬年國會條目. 2009-09-24.
- ^ 游凱翔. 打造萬年國會 學者揭當年大法官只花5天釋憲. 2020-09-28.
- ^ 8.0 8.1 8.2 8.3 8.4 8.5 關於立法院,簡史. 立法院網站.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6).
- ^ 華視. 【歷史上的今天】1988.04.07_朱高正推倒劉闊才 立法院打群架. 華視. 2016-03-28.
- ^ 陳鈺馥. 「寄生」國會?救總前後從立法院領逾2.6億元. 2020-09-27.
- ^ 蔡墩銘,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 從立法院與行政院的互動關係探討國會助理功能與其角色. 秀威資訊. 1996. ISBN 9789860134650. OCLC 816451876.
- ^ 胡文棟. 〈我國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之探討〉. 《社會科學學報》第14期 (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