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鵬 (弘治進士)
外观
張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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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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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嘉定州洪雅縣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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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鵬,四川嘉定州洪雅縣(今四川省樂山市洪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四川鄉試第四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進士[1][2]。授徽州府推官,忤劉瑾。瑾敗,改河南道御史,巡視兩淮,忤中官,稱病家居。又起用,巡按山西等地。嘉靖元年(1522年),因論大臣謫福建漳州府知府[3][4][5]。
著作
有《北還集》、《西巡稿》。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 ^ 明分省人物考 ,12冊109卷 ,184
- ^ 《四川通誌》:張鵬,洪雅人。𢎞治中進士,授徽州府推官,讞獄明允。嘗忤逆瑾。瑾敗,乃拜河南道御史,以直聞。巡視兩淮,忤中貴,移病家居。後陞巡按山西,又以論大臣謫知漳州。著《北還集》并《西巡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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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儒 |
明朝徽州府推官 1506年-1511年 |
繼任: 張應祺 |
前任: 锺湘 |
明朝漳州府知府 1522年-1524年 |
繼任: 詹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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