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荣
贺荣(1962年10月—),女,汉族,山东临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法学博士,一级大法官。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生平
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审判员、正处级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正局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1年12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2013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1]。
2017年3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3]。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4]。2018年3月,升任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2020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部长级)[5][6]。
参考资料
- ^ 陕西新一届省委常委简历(书记娄勤俭 副书记胡和平、毛万春). 中国经济网. 2017-05-11 [2017-05-12].
- ^ 贺荣、庄长兴任陕西省委常委 郭永平、梁桂职务调整(简历). 中国经济网. 2017-03-30 [2017-03-30].
- ^ 贺荣任陕西省纪委书记 庄长兴任省委宣传部部长. 澎湃新闻. 2017-03-29 [2017-03-29].
-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网. [2021-02-13].
- ^ 贺荣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江必新不再担任. 中国经济网. 2020-04-10 [2020-04-10].
-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京闭幕. 新华网. 2020-04-29 [2020-04-29].
司法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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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沈德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2020年4月— |
現任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毛万春 |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2018年3月-2020年4月 |
繼任: 胡衡华 |
前任: 郭永平 |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7年3月-2018年5月 |
繼任: 王兴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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