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龍江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龍江府当前版本,由Nrya留言 | 贡献编辑于2021年10月19日 (二) 12:46 (使用DisamAssist清理消歧義連結:省会(改連結至首府)。)。这个网址是本页该版本的固定链接。

(差异) ←上一修订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修订→ (差异)

龍江府清朝末期设置的府,属于黑龙江省

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二月,设黑水厅,驻齐齐哈尔城(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为抚民同知兼理事衔,管理地方旗民词讼之事。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升为龍江府,为黑龙江省省会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废龍江府,改置龙江县

参考文献

[编辑]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