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李閶權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李閶權当前版本,由Koala0090留言 | 贡献编辑于2022年12月14日 (三) 08:50。这个网址是本页该版本的固定链接。

(差异) ←上一修订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修订→ (差异)

李閶權(?—?),本籍山西清朝官員。

李阊权曾于1743年接替古植任福建永安县知县一职,1744年由张芸接任。1744年(乾隆9年)接替方邦基,於台灣擔任台灣府台灣縣知縣。管轄約今台灣南部之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全境及高雄縣部份區域。該區域面積約為4500平方公里,也是清治時期台灣島之漢人集中地所在。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前任:
古植
永安县知县
1743年-1744年
繼任:
张芸
前任:
方邦基
台灣府台灣縣知縣
1744年上任
繼任:
張若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