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朝賓
外观
郭朝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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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書 | |
籍貫 | 山東兗州府東平州汶上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尚甫 |
出生 | 正德八年(1513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逝世 | 萬曆十三年(1585年)六月十一日 |
配偶 | 娶劉氏,累贈夫人 |
親屬 | (子)郭澹(南京户部员外郎)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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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朝賓(1513年—1585年),字尚甫,號黄涯,山東汶上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乙未進士,萬曆初年官工部尚書。
生平
[编辑]山東鄉試第五十四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二百八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二百零五名進士[1][2]。十八年授户部广西司主事,二十年遷山西司郎中,宣大督粮。二十五年擢陕西按察司副使、备兵西宁,居三年,以外艰归。家居十年,乃出補河南管河副使,又三年遷陕西右参政,分守關西道,居二年,以内艰归。
隆慶改元,起補浙江右参政,元年(1567年)八月升本省按察使,十月升右布政使,二年二月进左布政,五年二月官順天府府尹,三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浙江巡撫,十一月升戶部左侍郎,六年七月总督仓场,萬曆二年(1574年)六月升工部尚書,五年十一月以纠拾致仕。萬曆十三年六月卒,享年七十二。
(一)在大同督饷时,改革传统运送粮草办法,杜绝亲朋、权贵请托,为国家节余运费2万两(白银)。
(二)赴西宁安抚外族部落,以诚相见,不妄杀戮,很快促其臣服,边境得以安宁。
(三)任河南副使期间,一韩姓军官,因其仆作恶被当地指挥逮捕,便夜入指挥宅邸,行凶斗殴,并杀死自己小儿诬陷指挥。郭朝宾深入访查,很快予以查明昭雪。
(四)在浙江主持土特产品收购时,系统调整了收购办法和价格,稳定了市场,避免了豪富权贵从中渔利。
(五)朝中一江陵宠臣,为表现自己,几次奏请开挖胶莱二河,皇上准备批准。郭朝宾经实地考察,认为开河时机未到。他不附和,不媚上,几次廷议,均以其力谏而被皇上否决。
郭朝宾享年72岁。皇帝派员建墓,葬于汶上城东北郭家林。
家族
[编辑]曾祖郭玉;祖父郭順;父郭緒,母陸氏。具庆下。兄朝用、朝卿、朝輔、朝聘、朝臣、朝賢。弟朝冕、朝宗[3]。
墓葬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于慎行《明故資政大夫工部尚書黄涯郭公墓誌銘》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