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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墩古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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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墩古城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分类古遗址
时代
编号7-0506-1-506
认定时间2013年3月5日

唐朝墩古城是坐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东北角的古遗址,被认为是唐朝蒲类县县城遗址。

地理信息

唐朝墩古城遗址地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南部约20千米,博格达峰北边大概40千米,西离北庭故城遗址30千米左右,地处丝绸之路新北道沿线,海拔695米左右[1]

现状

唐朝墩古城遗址呈长方形,东西宽约341米,南北长约465米。现城址西南区形状不规则的的原因是该区被光绪年间整修奇台县城的西墙斜穿而过[2]。现最高残存8米,宽4米,夯层厚7~12厘米[3]

考古挖掘与出土文物

在2018年“唐朝墩古城遗址考古发掘”项目中,发现了国内首例占地约300平方米与罗马式浴场的建筑风格极为相似的浴场遗址[2]。此浴场南北长约12米,东西宽约11. 5米,现存高度约0. 5-1. 1米[1]。遗址共出土包括陶器 56 件、铜器 ( 含铜钱) 42 件等141件文物[1]

历史

根据碳十四放射性定年法,城址始建年代为公元554年至638年[1]。这便直接证明了蒲类地望之争的蒲类-奇台说[4][5]。基于碳十四测年的数据与考古发掘地层的出土文物来判断,蒲类县城自建立以来历经过数次次战乱,幸运的是在高昌回鹘西辽蒙元时期得以沿用,与北庭故城的兴废类似的是该遗址废弃于察合台汗国时期[1]

记载

能够证明唐朝墩古城为蒲类县的记载有:

唐《元和郡县志》卷四十 《陇右道下》: “蒲类县,贞观十四年置。” (与古城年代吻合)。

北宋《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五十六 《陇右道七》: “蒲类县,( 庭州) 东八十里。” (与古城里程数相吻合)。

清《奇台县乡土志》: “太宗贞观十四年,侯君集讨平高昌,于此置蒲类县。” (与古城年代吻合、地理位置吻合)。

清 《汉西域图考》卷一:“蒲类国在伊吾北,今为巴尔库勒泊,即蒲类海也,蒲类后国又在其北。” (与古城地理位置吻合)。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1.4 任冠; 戎天佑. 新疆奇台县唐朝墩古城遗址考古收获与初步认识. 西域研究. 2019, (01): 142–145. doi:10.16363/j.cnki.xyyj.2019.01.013. 
  2. ^ 2.0 2.1 新疆奇台考古发掘确认唐代蒲类县城遗址.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9, (03): 118. 
  3. ^ 新疆文物局. 新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唐朝墩古城遗址. 丝绸之路世界遗产. [2019-04-24]. 
  4. ^ 薛宗正. 唐蒲类诂名稽址——庭州领县考之二. 新疆社会科学. 1984, (02): 85–93. 
  5. ^ 戴良佐. 蒲类和木垒. 西北史地. 1996, (02): 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