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線三星 (第二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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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線三星(第二序列)。為中華民國警察職務階级之一,高階警察幹部,佩階三線三星,官等列「警監四階至警監二階」,同一般公務員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上级為三線三星(第一序列),下級為三線二星

三線三星(第二序列)職務階級識別章

概要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並經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訓練合格,依法任職。

主要職稱

  • 警政署(本部)
    • 主任秘書、督察室主任
    • 警政委員
  • 警政署所屬機關
    • 航空警察局:局長
    • 國道公路警察局:局長
    • 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總隊長

相等職級

參考文獻